|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方太 » 江苏 » 徐州 » 正文

武汉工程大学硕考百人作弊案宣判 主犯获刑一年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3  浏览次数:66
核心提示:  2017年1月、2月,姜某、姜某军、宋某、高某等人相继落网,先后如实供述了其组织考试作弊的事实。警方从姜某等人住处搜出笔记
  2017年1月、2月,姜某、姜某军、宋某、高某等人相继落网,先后如实供述了其组织考试作弊的事实。警方从姜某等人住处搜出笔记本电脑7部、手机12部、U盘4个、无线上网卡9个、微型密拍设备3部、无线对讲机、MBA学生报考明细、信号发射器、微型耳机、微型电池等作案物品。   湖北日报6月23日消息,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商管理类)武汉工程大学考点发生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100余名考生作弊被处理,引发社会关注。6月22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天门法院获悉,实施该起组织考试作弊案的姜某、姜某军、宋某、高某被天门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微型相机偷拍试卷,无线耳机发送答案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姜某通过网络向高某购买了微型相机等作弊器材,聘请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进行大量模拟试题训练,通过姜某军、宋某、梁某等人招揽考生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姜某在考前向考生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组织培训作弊器材的使用方法,让其妻携带微型照相机参加考试,偷拍试卷并通过手机传送给自己后,再将试卷照片交给其聘请的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进行答题,并将答案进行编辑后通过无线发射器传给其招揽的100余名作弊考生,其中马某、韩某等80余名作弊考生被当场查获。   证据确凿,四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2017年1月、2月,姜某、姜某军、宋某、高某等人相继落网,先后如实供述了其组织考试作弊的事实。警方从姜某等人住处搜出笔记本电脑7部、手机12部、U盘4个、无线上网卡9个、微型密拍设备3部、无线对讲机、MBA学生报考明细、信号发射器、微型耳机、微型电池等作案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姜某、姜某军、宋某事先预谋、联系作弊人员及考生,组织培训作弊器材的使用方法;高某明知姜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仍为其提供作弊器材,上述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在共同犯罪中,姜某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姜某军、宋某、高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姜某、姜某军、宋某、高某犯罪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普法知识:组织作弊最高可获刑7年,替考亦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方太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方太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