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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邦科技董事“控诉”二股东丹侬科技减持 称其权益受到侵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54
核心提示:  6月20日晚,丹邦科技(002618,SZ)公告称,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侬科技)大股东刘文
  6月20日晚,丹邦科技(002618,SZ)公告称,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侬科技)大股东刘文魁发来的函。刘文魁以丹侬科技大股东(占比50%股权)及丹邦科技董事的身份告知上市公司,称其反对丹侬科技减持公司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刘文魁是丹邦科技实控人侄子,这并非刘文魁第一次反对丹侬科技减持。   丹侬科技再次减持   公告显示,丹侬科技于2018年6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丹邦科技无限售流通股28.48万股,减持比例为0.0520%。次日(6月14日)再次减持无限售流通股105.01万股,减持比例为0.1916%。   据了解,丹侬科技为丹邦科技第二大股东。在这两次减持前,丹侬科技持有3516.99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42%;两次减持后,丹侬科技持有3383.505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18%。丹邦科技表示,上述减持对上市公司丹邦科技没有任何影响,上市公司运作良好。   然而,对于此次丹侬科技的减持,丹侬科技的大股东(占丹侬科技50%股权)及丹邦科技董事刘文魁则向上市公司告知:“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刘文魁表示,其反对丹侬科技减持股份。上述减持行为,不是刘文魁个人减持股份的行为,刘文魁也没有减持丹邦科技股份的任何计划。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这已不是刘文魁第一次“控诉”丹侬科技减持。   5月25日晚间,丹邦科技公告称,于5月24日收到刘文魁发来的函。刘文魁了解到丹侬科技于5月21日减持其持有的丹邦科技无限售流通股22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015%。刘文魁当时也表示:“反对丹侬科技减持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丹侬科技减持股份前并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丹侬科技是丹邦科技的发起人股东之一,作为上市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理应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即上市公司大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今日(6月21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丹邦科技董秘办。丹邦科技董秘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董秘与证代目前均不在。针对昨日(20日)的公告事项,上市公司已经将所知的全部信息公告出来。”   刘文魁为实控人侄子   丹邦科技公开的履历显示,刘文魁出生于1975年,2005年加入深圳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曾任工程师、CCL材料技术部课长,现任公司先端COF材料事业部、CCL材料技术部副部长,为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典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广东东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刘文魁被深圳市政府认定为深圳市后备级高层次专业人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丹邦科技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萍与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刘文魁为叔侄关系。刘萍通过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4亿股,为丹邦科技实际控制人。   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刘文魁的父亲刘道敖在刘萍创业初期曾给予过资金支持,刘文魁自2005年起一直跟随刘萍在丹邦有限工作;王李懿与邹盛和是刘萍早年相识的同事和朋友,在刘萍早期开展有关技术的实验研究期间,曾先后多次出借资金给刘萍,用于购买材料,进行研究。   刘萍当时曾向王李懿与邹盛和出具《承诺》,承诺在其今后创业设立公司后,按注册资本面值分别给予王李懿与邹盛和不超过5%的股权。2008年,丹邦有限开始筹划改制上市,刘萍决定兑现上述承诺,由丹邦投资将其持有丹邦有限18%的股权以1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文魁、王李懿、邹盛和投资设立的丹侬科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丹侬科技大股东刘文魁持有50%股权,王李懿、邹盛和则分别持有25%股权。其中,刘文魁于2015年前后辞去丹侬科技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邹盛和目前担任丹侬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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