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8日电 据长沙市住建委网站消息,日前长沙出台《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反炒房”调控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细则》明确,参加楼盘摇号的人数不超过可售房源的1.5倍,申购人数超过1.5倍的,优先满足户籍或工作单位地点在限购区域内的刚需群体。
中新经纬贾亦夫摄
对于长沙的调控新政,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反炒房“的调控主要目的是限制炒房和投资性买房,对真正的刚需购房人群来说是一重大利好。
关于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细则》明确,成年单身家庭,即成年个人家庭,无须单独立户。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的。市外迁入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的,按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办理。现役军人、城市房屋征收协议已备案的被征收人按原限购政策执行。夫妻双方离异(未再婚)不满两年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离异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信息作为查询家庭住房套数的依据。
关于项目销售管理,《细则》明确,参加楼盘摇号的人数不超过可售房源的1.5倍。购房集中登记结束后,申购人数超过1.5倍的,优先满足户籍或工作单位地点在限购区域内的刚需群体,其他购房申请人不纳入此次刚需摇号范围。申请人按在限购区域内户籍年限或工作年限排序,工作时间以限购区域内最早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间作为起算点。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严禁收取认筹金,但可以要求申购人提供银行储蓄证明,资金额度不得要求高于开盘方案中的首付资金额度。
针对人才购房问题,《细则》明确,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获得长沙市人才绿卡的高精尖(高层次)人才,凭市组织部门相关证明直接参与摇号。
《细则》还明确,“反炒房”调控政策实施前,已选房并交纳定金的,已选房并在网签系统中提交了购房资格审查申请的,已按项目开盘方案在网签系统中完成首套刚需无房核验且按规定程序在该项目开盘方案房源中选房的,均按遗留问题处理。
需指出的是,此次《细则》是对25日长沙发布的楼市调控新政的补充解读。
6月25日,长沙升级楼市调控政策,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有9条具体措施,对于购房者来说,最关键的有两条:
一是限售升级,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此前为3年;
二是限购升级,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此前落户就可购房,无年限要求,无社保要求。
此外,该新政还明确,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成为西安之后又一“限制企业购房”的城市。
据中新网报道,2017年以来,长沙先后出台三轮调控政策,以及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等系列文件,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但因种种原因,目前该市仍存在少数开发商捂盘惜售、不良中介哄抬房价、违规落户炒房等行为,造成真正的刚需者“排队难、中签难、买房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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