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见习记者 裴熔熔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河南省鼓励、限制、禁止的三类境外投资范围与方向。
鼓励开展优势产能境外投资,包括:重点支持河南省企业发挥工程和技术优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电气装备、矿山装备、现代农机、食品加工等领域优势产能“走出去”,开展装备和技术合作;支持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合作以及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稳妥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扩大农业对外合作,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限制开展与国家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属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的境外投资。
禁止开展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境外投资,包括: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等。
对于鼓励类境外投资,《通知》指出要在税收、外汇、保险、海关、信息等方面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便利化条件。建立重点领域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推进重大项目纳入政府间多双边合作机制。落实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确保及时足额退税。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及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融资等方式,为项目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金融保障。切实发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融资促进和风险保障作用,对纳入统保平台的境外投资等项目进行保费扶持。推进境外发行债券管理改革创新,支持河南省企业扩大境外发债规模,提高境外融资能力和便利度。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日益频繁,境外投资实现持续较快健康发展,涌现出宇通、洛钼、郑煤机等一批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的优势企业。2017年,河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完成投资7.6亿美元,增长75.5%,占全部对外投资总额的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