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记者从西宁市药品经营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我市药品经营环节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兼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品未按规定要求储存、陈列以及非法购销药品等突出问题,我市将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经营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共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整改、检查整治、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推动《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经营行动,切实解决好当前药品经营环节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兼职,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销售处方药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药品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更加有力保障全市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会议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依法监督各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切实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和“处罚到人”的要求。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切实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平台,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权益,严厉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强态度和坚定决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